一、转出办理:
2020年下半年自考省际转出在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和合肥重庆阳光助学中心办理,其中合肥重庆阳光助学中心仅受理在该中心参加自学考试助学服务的考生,其他考生在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办理。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自考转出办理流程:
1、8月25日前考生将转出申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市教育考试院电子邮箱hefeizikao@126.com,发送内容见附件。
2、8月27—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凭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转出申请无效。
转出要求:
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2、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3、免考课程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已转入我省的成绩,不得转出。
4、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5、考生在我省2003年以前取得的考试成绩,属于国家代码统一前的历史成绩,只在本省毕业使用,不予转出。
二、转入办理:
我省对外省转入考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 9月1日后,考生可在“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转入成绩。
转入要求:
1、我省在处理转入数据时,在对考生的个人信息、成绩信息进行审核认定前,根据考生提供的我省准考证号码,从我省考籍数据库中校验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如若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有一项匹配不上,系统直接退回,考生转入失败。
2、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
3、论文、免考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我省不予认可。
4、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申请毕业时,转入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考试院时请佩戴口罩、扫“安康码”和测量体温;持绿色“安康码”、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试院进行现场确认。
2、请考生自备签字笔,排队等候时考生应保持适当间隔,现场确认后,不得逗留聚集。
3、转出考生需提前了解成绩接收省的政策以免成绩被退回,成绩接收情况请咨询接收省教育考试机构。
4、2015年之前由于未实行电子转考,2015年12月31日之前外省转入成绩需要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目前仍然有少数考生没有进行现场确认(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不到转入的成绩)。为方便考生,今年起,我院不再单独为该部分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涉及相关考生请在办理毕业的同时办理外省转入确认。
附件:1、转出申请邮件格式